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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起,经过审核、记账、装订到归档为止,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办理业务和进行处理的过程。
正确合理的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有利于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了解经济活动的状况,加速对经济业务的处理,同时有利于加强个有关部门之间的经济责任,也有利于实现会计监督,以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会计凭证的传递,应包括规定合理的传递程序,传递时间和传递过程中的衔接手续。各单位应根据经济业务的特点,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明确会计凭证填制的联数和传递程序。既要保证会计凭证经过必要的环节进行处理和审核,又要避免会计凭证在不必要的环节停留。使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了解情况,掌握资料又按规定手续进行工作。
关于凭证的传递时间,应考虑个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在正常情况下完成的时间。明确规定各种规定在各个环节上停留的最长时间,不能拖延和积压会计凭证,以免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一切会计凭证的传递和处理,都应在报告期内完成,不允许跨期。否则,将影响会计凭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衔接手续,应该做到既严密,又简便易行。凭证的收发,交接都按一定的手续制度办理,以保证会计凭证的安全和完整。
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传递时间和衔接手续明确后,可制成凭证流转图,制定凭证传递程序,规定凭证传递的路线、环节,在各环节上的时间,处理内容及交接手续,使凭证传递工作有条不紊、迅速有效的进行。
二、会计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在办理好各项业务手续,并据以记账后,最后应由会计部门加以整理、归类、编号,并妥为保管。
会计凭证是重要的经济档案。为防止散乱丢失,保证会计凭证的安全和完整,必须认真负责地加以整理,妥善保管。会计凭证整理保管的要求是:
①各种记账凭证,连同所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要分类按顺序编号,定期(每天、每五天、每旬或每月)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封底,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所属年月和起讫日期、起讫号码凭证张数等。为防止任意拆装,应在装订处贴上封签,并由经办人员在封签处加盖骑缝章。
②对一些性质相同、数量很多或各种随时需要查阅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写明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
③各种经济合同和重要的涉外文件等凭证应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上注明。
④其他单位因有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但应在专门的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由提供人员的收取人员共同签章。
⑤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应有专人负责分类保管,年终应登记归档。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⑥会计凭证在归档后,应按年月顺序排列以便查阅、调用和复制,都应得到批准,并办理一定的手续。会计凭证在保管中应防止霉烂、破损和鼠咬和虫蛀,以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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